可转债转股导致总股本增加,欧陆通控股股东权益被动稀释降至57.98%

深圳商报·读创客户端记者 穆砚

6月20日晚间,深圳欧陆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陆通”或“公司”)发布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因可转债转股权益比例被动稀释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称,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导致总股本增加,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由58.69%被动稀释至57.98%。本次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披露标准,但未改变实际控制权结构。

公告披露,近日,因公司总股本增加,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持股数量不变的情况下,合计权益比例被动稀释。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欧陆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219号)同意注册,公司于2024年7月5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可转债”)6,445,265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44,526,500.00元,期限6年。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同意,公司本次可转债于2024年7月26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上市交易,债券简称“欧通转债”,债券代码“123241”,并于2025年1月13日进入转股期,初始转股价格为人民币44.86元/股,当前转股价格为43.98元/股。

自2025年3月28日至2025年6月19日,“欧通转债”因转股减少318,384张,累计转股721,398股,公司总股本由106,392,061股增加至107,113,459股,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南京王越科王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格诺利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泰州通聚信息技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在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变的情况下,合计权益比例从58.69%被动稀释至57.98%,触及1%的整数倍。

公告表示,本次权益变动为被动稀释,不涉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控制权稳定性,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欧通转债”目前处于转股期,可转债持有人是否选择转股及具体转股时间、数量存在不确定性,若后期发生相关权益比例变动事项,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值得关注的是,这是欧陆通自2024年可转债发行以来首次触及权益变动披露标准。公开信息显示,2024年。欧陆通公司通过发行可转债募集不超过6.45亿元资金,主要用于东莞欧陆通数据中心电源建设项目、新总部及研发实验室升级建设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募集的资金拟用于以下项目:约2.59亿元用于东莞欧陆通数据中心电源建设项目,约2.70亿元用于欧陆通新总部及研发实验室升级建设项目,约1.15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欧陆通当时在公告中称,公司选择可转债作为融资工具,是因为可转债是国家政策鼓励的融资品种,且具有较长的存续期限和转股灵活性。

财报显示,欧陆通2025年一季度营业总收入为8.88亿元,同比较去年同期上涨27.65%,归母净利润为4957.07万元,同比较去年同期上涨59.06%。

审读:吴席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