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将和住建部再选拔20个城市实施城市更新行动
(文/孙梅欣 编辑/张广凯)
5月20日上午,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金融监管总局等多部门,介绍《关于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的意见》有关情况。针对城市更新行动意见的资金保障方面,国家发改委、财政部、金融监管总局等多部门将从各方面进行财政保障。
财政部经济建设司司长郭方明表示,首先聚焦探索新模式。2024年,启动实施城市更新首批确定了15个城市。今年住建部将和财政部再选拔第二批20个城市启动实施。
在政策设计上,一是注重补短板,重点发力加强城市排水、燃气、供热等地下管网更新改造,经济集约型综合管廊建设,生活污水管网“厂网一体”建设等。
二是注重促消费,引导地方在老旧片区更新改造中加强文化、旅游、餐饮、休闲娱乐等一体打造,加强消费型基础设施建设。
三是注重建机制,鼓励地方在多元化筹资机制、项目储备、用地审批等城市更新管理机制方面积极探索。
其次在城市更新重点任务上,强化财政政策保障强化财政政策和资金保障。
“十四五”以来,共安排中央补助资金约1594亿元,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2023年以来安排中央补助资金153亿元,支持推进城中村改造。
“十四五”期间安排中央补助资金约600亿元,支持60个城市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带动总投资1600亿元。
2024年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增发国债等资金超过4250亿元,支持地方开展城镇燃气管道更新改造、城市排水防涝提升工程等项目。
再次,是聚焦财政金融政策协同,推动健全多元化投融资机制。
扩大地方政府专项债投向领域和用作项目资本金范围,加大对城市更新相关项目的支持。发挥政策性金融的撬动作用,鼓励政策性银行在风险可控、财务可持续的前提下,对符合条件的城市更新项目提供支持;完善城乡居民住宅巨灾保险制度,更好提供巨灾风险保障。
国家发展改革委固定资产投资司负责人赵成峰透露,下一步,国家发改委将进一步加大对城市更新项目的支持力度,围绕创新投融资模式、健全运营维护体制,完善价格收费机制等方面,积极推进城市更新行动“软建设”。
其中,一是稳步有序推进城市更新重点工程实施。优先实施涉及公共安全和民生保障的城市地下管网安全提升、老旧居住区宜居改造、城中村综合改造、市政设施安全改造等基础类工程,因地制宜稳步推进老旧街区(厂区)转型提质、城市公共空间功能完善等提升类工程。
二是持续加大中央投资支持力度。202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门设立城市更新专项,支持城市更新相关公益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在已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中村改造等项目的基础上,扩围支持城市危旧住房、老旧街区(厂区)转型提质等工程。
三是积极推进投融资模式创新,建立多元化、多层级的资金投入机制,调动市场积极性,完善投入机制、提高投入效率。发挥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等作用。引导支持政策性银行专项借款、银行信贷资金更好参与项目建设。
金融监管总局统计与风险监测司司长廖媛媛针对金融供给侧的具体举措表示,将引导金融机构大力支持城中村改造,推动加大信贷投放力度,形成更多的实物工作量。
将指导金融机构积极参与基础设施和重大项目建设,满足水电气暖、交通仓储、通信、城市管网和地下综合管廊改造等领域的合理融资需求,推动基础设施建设提质增效。
指导金融机构充分发挥经营性物业贷款的作用,支持低效楼宇、既有商业设施、老旧商业街区等物业项目的更新改造。
除了银行信贷外,金融监管总局也注重发挥不同金融工具的独特优势,鼓励保险、信托等金融机构积极参与城市更新,通过债权投资、股权投资、物权投资等多种方式提供金融支持。
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认为,城市更新的资金来源,一是尽管提出了健全多元化的投融资方式,但这些是引子资金:“解决的是最基础、最底线的问题。还需要吸引银行信贷资金、社会资本参与。”
二是通过更新,创造消费流量,吸引居民及社会资本进入:“例如老旧街区等,对于片区内的业主、居民、商户来说,城市更新带来的增量利益共享,也会驱动资金共担。对社会资本来说,也有了投资的价值。”
三是居民和社会资本参与的积极性还有待提升,需要强化国家、地方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做到四两拨千斤:“此次,也明确了到2030年形成完善的机制,其实就是政府资金、社会资本、居民自我改造等多方出资、多方参与的更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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