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光明,既想当官又想发财,大搞权钱交易

编辑丨高语阳


6月7日,广东省纪委监委发布消息:经广东省委批准,广东省纪委监委对第十三届广东省委委员,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刘光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刘光明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违规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违背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谈话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既想当官又想发财,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依据有关规定,经广东省纪委常委会会议、广东省委常委会会议讨论,并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后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刘光明开除党籍处分;由广东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给予其开除党籍的处分,待召开广东省委全会时予以追认。

刘光明,男,汉族,广东饶平人,1973年7月出生。
刘光明曾任广东省物价局副局长、党组成员,揭阳市委常委、秘书长,揭阳市委常委、榕城区委书记,揭阳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广东省政府副秘书长、第九批援藏工作队领队,西藏自治区林芝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2022年出任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原党组书记、局长。
2024年7月,刘光明接受审查调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