悬赏公告!刘某,女,1988年出生!
湖南省东安县人民法院悬赏公告
关于申请执行人邓艳与被执行人刘滕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湖南省东安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24)湘1122民2092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刘滕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邓艳向本院书面申请发布悬赏公告。经本院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湖南省东安县人民法院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凡向本院提供真实有效且本院尚未掌握的被执行人刘滕的财产线索,经查明属实的,并且实际执行到位的,申请执行人承诺按到位金额5%的比例奖励举报人。本案申请悬赏案件执行标的金额为33892.5元,本院承诺为举报者保密。悬赏期限为2025年6月17日至2026年6月17日止。

被执行人:刘滕,女,1988年10月03日出生,汉族,湖南省东安县人,住湖南省东安县白牙市镇九龙时代4栋二单元1805,公民身份号码43112219881003****。
二〇二五年六月十七日
联系地址:湖南省永州市东安县白牙市镇东安大道199号
联系人:执行局办案综合团队
举报电话:0746-4229220
湖南省东安县人民法院悬赏公告
关于申请执行人唐新荣与被执行人唐志辉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湖南省东安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24)湘1122民初2990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唐志辉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唐新荣向本院书面申请发布悬赏公告。经本院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湖南省东安县人民法院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凡向本院提供真实有效且本院尚未掌握的被执行人唐志辉的财产线索,经查明属实的,并且实际执行到位的,申请执行人承诺奖励举报人人民币2000元整作为举报奖励;经查证真实有效并经法院实际全部执行到位的,奖励举报人人民币20000元整。本案申请悬赏案件执行标的金额为344046.54元,本院承诺为举报者保密。悬赏期限为2025年6月17日至2026年6月17日止。

被执行人:唐志辉,男,1986年05月03日出生,汉族,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人,住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石岩头镇洞口庙村七组17号,公民身份号码43110219860503****。
二〇二五年六月十七日
联系地址:湖南省永州市东安县白牙市镇东安大道199号
联系人:执行局办案综合团队
举报电话:0746-4229220
湖南省东安县人民法院悬赏公告
关于申请执行人邓华香与被执行人王荷香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湖南省东安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湘1122民初1716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王荷香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邓华香向本院书面申请发布悬赏公告。经本院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湖南省东安县人民法院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凡向本院提供真实有效且本院尚未掌握的被执行人王荷香的财产线索,经查明属实的,并且实际执行到位的,申请执行人承诺以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2%作为举报奖励,本案申请悬赏案件执行标的金额为212,540元,本院承诺为举报者保密。悬赏期限为2025年6月12日至2026年6月12日止。

被执行人:王荷香,女,1987年07月07日出生,汉族,湖南省东安县人,农民,住湖南省东安县横塘镇周台塘村3组,公民身份号码43112219870707****。
二〇二五年六月十二日
联系地址:湖南省永州市东安县白牙市镇东安大道199号
联系人:执行局办案综合团队
举报电话:0746-4229220
来源:东安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