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辆“百吨王”在318国道被抓现行……

为有效遏制超限超载交通违法行为,进一步落实全市“综合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部署,近日,曲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联合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部门,针对“百吨王”货车超限超载顽疾,在318国道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以“零容忍”态度为辖区道路交通安全“清障”。


行动中,执法民警通过 “定点检查+流动巡查+突击行动”相结合的方式,对过往货运车辆逐一引导至检测站现场进行称重检测,并对疑似超载车辆再引导进行复检,确保执法过程规范、取证完整。针对检测中发现的超载违法行为,民警现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超载货车如同‘马路杀手’,极易引发侧翻、制动失灵等事故。”现场,民警以案示警,向违法超载货车驾驶人详细讲解超限超载交通违法行为的严重危害和法律后果,从路面龟裂、桥梁受损的基础设施破坏,到制动失效、爆胎侧翻的行车风险,再到罚款扣分、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法律责任,全方位敲响交通安全警钟。


此次联合执法行动,共出动警力8人次、警车2台,查获“百吨王”违法超载货车4辆,其中3辆超载率达100%,以高压态势有力震慑了超载交通违法行为。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 机动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质量,严禁超载;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不得遗洒、飘散载运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第二款 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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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西藏商报